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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成立于1990年3月21日, 1995年9月1日正式开诊。中心以深入贯彻落实《母婴保健法》、《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》及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》、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》,坚持“母亲安全,儿童优先”的妇幼卫生工作服务宗旨,紧紧围绕“以保健为中心,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,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,面向群体,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”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,并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与时俱进,更新观念,抓住机遇,开拓进取,现已逐步发展成为集保健、医疗、科研、教学、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。担负着妇女保健、儿童保健、生殖健康、监测信息、科研调查及全省妇幼保健工作技术管理指导与培训等任务。

河北省妇幼保健中心现有职工68人,卫生技术人员42人,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0人。目前设有妇女保健科、儿童保健科、五官保健科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科、检验及药械等业务科室。树立了“发挥自己的优势,发展特色专科,促进中心发展”的工作思路,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保健服务项目,如:妇女保健、围产期保健、青春期保健、更老年期保健、婚前保健,生殖保健、乳腺疾病、不孕不育症、儿童心理卫生、儿童智力开发、儿童感觉统合、儿童营养、儿童弱视矫治、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特色专科,逐步建立了较为系统的以妇女儿童基本保健为基础、特色专科保健为龙头的服务体系,新增服务项目使中心充满了活力。

省妇幼保健中心是全省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,承担着大量的社会工作,全省孕产妇死亡、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的“三网监测”、全省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管理、妇幼卫生监测信息的收集、统计、分析、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及妇女儿童常见病普查普治等项工作,中心还承担着全省各级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,十几年来,一直担负着全省《基层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》、《105项目》、《180项目》、《131项目》、《生殖健康与计划生育项目》、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》、《城市社区妇幼卫生项目》等7项29个项目县的督导、培训、指导、检查、评审的工作。为推动全省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,降低我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。

省妇幼保健中心,狠抓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,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,一切以服务对象为中心。为落实省卫生厅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要求,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,向社会作出“十项”承诺,完善各项便民措施,聘请10名社会监督员,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。这些措施极大地推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。被省卫生厅、省人事厅、省总工会授予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。